繼續來寫寫後續,期間也看了一些別人的分享,遇到類似事件的真不少,就是面對它吧!
接下來對方要提告,程序上對方要先去找當時承辦警員作筆錄,完畢後承辦警員通知我方去做筆錄,完成後就是等。
生平第一次收到傳票~
109年5月收到地方檢察署刑事傳票,6月中到庭。這一庭的意義是 : 因為本案算是小案子,期望經由檢察官提問2造,可以達到和解 。
當時狀況如下 :
進入檢察庭只有2造當事人。 所以就是對方夫妻兩人,及我方老爺一人。我在門外約略聽到一點點。檢察官有絕對權威,答問時要很謹慎。回答若是離題或無關就會被喝斥,老爺被喝斥一次,對方多次 。
以下老爺轉述 :
◾一開始由對方陳述 : 對方說 :「老爺很用力撞到她跌坐在地上,造成她左肩左臀挫傷,去手術云云。」
◾再來是老爺陳述 :老爺說車子是從右後方撞上,卡到機車排氣管,速度非常緩慢。而且當時對方2位都還在機車上,並沒有摔下來 。
◾檢察官問對方:你確定你是左邊受傷 ? 你確定嗎 ? 影片可以看到是右邊啊 !車子是撞到你右邊,怎麼會是左邊受傷 ? 你確定 ? 對方篤定回答說是左邊!
◾檢察官再問我方:她說是左邊啊 ! 堅持撞到她跌坐在地上造成左肩左臀挫傷 ? 老爺說影片可以看到是右邊,影片可以作證 !
◾檢察官問對方:要多少錢和解 ?對方提36萬 !
◾檢察官再問對方:你確定要36萬嗎?對方說:是!
◾檢察官跟對方說:你提36萬要怎麼和解?如果提5萬或10萬還可以來談,依照你所呈的醫療證明來看。都不予採用。如果你堅持告上去也不見得會拿到錢。
◾檢察官問對方:最後再問你一次,要多少錢和解 ? 對方回36萬 !
◾檢察官問對方:你堅持36萬與被告無法達成和解,那就直接告上去 ! 就這樣 !
中間還有一些檢察官問對方的細節 , 但對方都沒有回答。
原本是希望在這庭5萬元內跟對方和解 , 算花錢消災 , 但對方不退讓 , 我們心裡就打定跟對方戰鬥下去。
109年7月收到起訴書~
這一庭感覺上對我方有利,但只高興了一下下,因為上了法庭還要看遇到什麼樣的法官。這部分對我們平凡小民而言,只能看造化了。
接下來就是等法院的傳票了。
未完待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~~~~~感恩您的閱讀~~~~~
小車禍遇獅子大開口~車禍訛詐-4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