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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不斷提醒自己不可煩躁 很受用的四它

 

這幾天回想一下,先來寫交通事故的始末,至調解的狀況~

交通事故發生在1087月中旬。在停紅燈車輛停止的情況下,因為自己疏忽腳煞車滑掉,車往前滑行碰到右前方雙載機車。老爺確實是百分百的肇事責任。當時滑行速度非常緩慢,但是事實上就是撞對方,老爺馬上下車關心對方,老爺的車頭霧燈一點點卡到對方排氣管。當下對方完全沒有車倒,人倒,直到老爺下車關心,對方2位都還在機車上。後來2(夫妻)下機車,太太還在走來走去。因為剛好在警局門口,所以警察就直接過來處理。看到警察過來就坐到地上,說是老爺很用力撞到她跌到地上。警察問他們要不要叫救護車,有沒有車損,對方都說不要,不需要救護車,也不需要報車損。畫完線後 先進去警局談和解。老爺提出5000元和解,對方不語,老爺再提高,最後到1萬元,對方依舊不語,就說要去醫院,對方女兒載太太去,老爺也隨後到醫院關心,對方一直叫老爺回去,說沒事啦,他們自己在那邊就好,所以老爺就先行離開了。

不論多小的事故都要報警 保障自己權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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彙整一下

1、百分百我方肇事責任。

2、對方沒有車倒,人倒,無車損,也不要救護車。(在筆錄上有註明)

3、看到警察過來,就坐在地上告訴警察被我方用力撞倒跌坐在地上。(這點真的完全是謊話)

4、和解時完全不語,未達成和解。

聽完老爺描述,我們都認為這件事不易善了,但是還是希望能圓滿解決。

 

行車記錄器很重要 !很重要 !很重要 !當時老爺的行車記錄器故障 !

 

唯一拍到影像的路口監視器,是很遠的一支,警察所截錄的影像很小很小,真的是看不清楚,當時警察也沒有另外放大,我們也沒想到要請警察放大影像,所以那時候我們認為影像對我們沒有幫助。

從第二天開始,老爺開始打電話給對方,對方都沒接。大約一星期後終於接了電話,除了關心她身體狀況,也詢問要多少錢和解,她不回應只說要問她先生。後來再打去對方常常沒接,偶而接到,就說很忙在幫兒子做事等等,還說他們也不是會亂開價的人。持續了幾次後,某一天有個人(自稱妹夫)打電話給老爺說 :「你如果錢給太少,就不用打來講。」但我們沒理他,因為他不是當事人。

後來我們一樣繼續打給對方,好不容易通了,希望對方提金額,對方一樣不回答。後來就說她要去手術,等手術完畢後再說。我們問她要在哪家醫院,要去探望她,她不回答,就掛掉了。之後不再接電話了。

對方大概以為中了樂透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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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我們就等,在10811月中旬寄來了調解通知書,依時間雙方都到了,對方多了2個人,一個自稱當事人妹夫,一個則自稱弟弟,整個過程對方2位當事人一語不發,都是這2個自稱者發言。調解官先讓對方陳述,自稱弟弟者說他姐姐被撞的很嚴重,醫生說這個狀況很危險云云,他主訴因為撞擊讓他姐骨質疏鬆更嚴重,不開手術不行等等, 我們撞到人要負責云云,開價15。調解官看了他們所出示的醫療單據,還問對方說這些資料看起來沒有直接相關。此時調解官請我們先出去,他們講了蠻久,在門外可以聽到自稱弟弟者很激昂的陳述。後來換他們出去,調解官問我們狀況。我們如實以告。但因為影像不清不足證明,所以對方說「被撞到跌坐在地」淪為各說各話。我向調解官提出質疑,他們的整疊醫療收據沒有事故當天急診的診斷證明書,其醫療單據也沒有說明是因車禍造成,不足為證。但調解官說他們提的是擴大損害。不過調解官也認為對方無附上事故當日的診斷書,因此要求他們附上,對方說他們並沒有申請,故調解官要求他們出具當日診斷書,所以擇下週再行調解。離去前,自稱妹夫者還大罵我們不負責任云云,我回應他,你在威脅嗎?沒在怕你 !

我們認為他們是司法黃牛也俗稱司法蟑螂!

第二次調解,一樣的人馬,對方這次20,調解官先跟他們單獨談,再來換我們,最後雙方同在,對方20萬不讓,我們回覆一萬,調解官說差距大,調解不成,請對方直接提告。我方無異議。

遇到了 就面對它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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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束後對整天要開車的老爺心情影響很大,但是遇到了就是要處理,只能鼓勵他,影響到自己反而不能好好賺錢,不值得,就等吧!見招拆招 !

老爺開車20幾年,難免有交通事故,而這件是最輕微卻得上法院的事,無法要求別人是否選擇良善,但我們自己一定要秉持正向,切不要因為遇到挫折而讓自己偏差。

 

110/01/19 自保分享補充

今日遇見一位年輕朋友,聊到此事件,感謝她提出一個很好的自保建議 : 無論行車紀錄器有沒有錄到,下車與對方互動時全程錄影, 至少可以看出對方當下的狀況,也可以是有力的證據,提供給各位參考 ~

 

未完待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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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~~~感恩您的閱讀~~~~~

 

小車禍遇獅子大開口~車禍訛詐-3

https://zhgf123.pixnet.net/blog/post/28103484-%5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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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小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